11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因业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罚款54万元。
周彭松(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业务发展部经理)因业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尹松(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计划财务管理部副经理)因业务数据不真实,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徐苏宁(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非车险业务部门负责人)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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